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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西兰学做义工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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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4: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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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没想到,去国万里,来到南太平洋的岛国新西兰,却又遇到了金发碧眼的“雷锋”,而且是有组织的“雷锋”,是经过培训才上岗的“职业雷锋”。
  这群“雷锋”,在西方有一个朴实的名字叫“义工”,是一个颇有一些历史的社会角色。
  我乘坐的飞机刚到新西兰,还没出奥克兰机场,就遇到一位老年人,他身穿标志机场志愿义工身份的蓝色西服,笑容可掬地帮我将行李箱提出了机场,待我要送他一件小礼物时,他却摆手拒绝并告诉我,他是“义工”。随后,掏出一张名片,上写“亲善大使欢迎你来新西兰”!
  由平民百姓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称为“亲善大使”,代表国家形象,这是政府的安排吗?我既感到亲切,又有一丝怀疑,但很快,我就开始明白“义工”是怎么一回事了。
  在惠灵顿的海边小城彭特妮安顿下来,我常去那儿的图书馆,每次在图书馆看公共信息布告栏,总能发现招募“义工”的广告,服务的范围有家教,帮助残疾人等等内容。招贴的主题字写得很大,是“请帮助我们帮助大家”!
  跟着,有人就告诉我,在找到工作之前,可以试着去做一些义工,这是被这里社会承认的一份工作经历。于是有一天我便以学生身份进了以“义工”服务为主的机构,叫“公民咨询局(Citizen Advice Bureau)”,简称是CAB。进入一楼的办公室,看到两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正笑容可掬地打电话。
  “是移民局吗?我是公民咨询局,有一位咨询者来询问最近关于移民政策的一些改变……”
  “我是公民咨询局。最近我们收到一位消费者投诉,说是在海边有一位照相服务者给顾客照了相后没有给顾客寄去照片……” “请问Work &Income(新西兰专管劳动就业及福利的政府部门),有关新移民就业你们最近有没有新的安排?我们接到好多新移民在这方面的咨询请求。”
   CAB在彭特妮的负责人,一个六十出头的白人老太太Collin将我邀进里间工作室,开始接受我的“学生调查”。她款款说,所谓“公民咨询局”,最早建立于二战时期的英国,因为战争时代的混乱情况,许多人觉得有必要加强社区之间的帮助和关怀,于是成立了该机构。战后,新西兰也将之“引进”,作为介于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组织,目前CAB在新西兰开有91家“分店”,总属CAB全国委员会管理。CAB总的理念是“作为公民,你有权利知道一切你应该享受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无偿做好咨询服务,尽可能帮助前来求助的人找到解决问题的部门,可依据的法律和法规,并帮助牵线搭桥,就是CAB服务的范围。CAB受理包括法律、房产、寻工、家庭纠纷、消费者投诉、妇女遭受虐待等等咨询和投诉,帮助“出点子”之外,
  CAB还有权直接出面干预比如消费者投诉这样的问题,并多次取得良好的效果。每年CAB接受的总咨询量约是平均50万人次。而令人惊奇的是,这么大的服务量基本上是由义工来完成的,91个分局约有2500名义工,全国各分局共只有60个工作人员是拿着微薄的薪水。
  
 
  
  Eollin问我是否愿意来做义工,因为这几年华人移民大幅增长,很需要懂华语的义工。我想这是一个接触社会的好机会,就欣然同意了。“今年的义工培训时间已经过了,你必须等到明年春天来参加为期一个半月的培训。”
  “培训?”我觉得很是奇怪,做志愿者还需要培训吗?
  几个月之后,我接到了Collin签名的邀请信和一份详细的课程表,课程包括:公共关系入门,消费者须知,新西兰历史大事,见面沟通技巧,以及一些财务知识入门等等。
  共有八人参加培训,三分之一是退休老人,其他的则是中青年,以女性为主。第一堂课上,老师便问:为啥要出来当“义工”?
  “我想多和社会接触。”
  “我想学习跟人沟通。”
  “我想帮助别人。”
  “我想多一份工作经历。”
  这是几个义工给出的答案,出人意料,这些“准雷锋”说的都是平平常常的心里话,其中“和社会接触”与“学会沟通”是最常见的理由。把自己锤炼成一个毫不利己的道德伟人是困难的,但是“接触”和“沟通”的理念却是现代社会必需的生存法则。从这个观念上来说,帮助别人才真正是帮助了你自己。因此,他们的回答是令人信服的,没有虚假的成分。
  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义工手册”,给我们讲了CAB义工的基本原则,最重要的两条是“保护咨询人的隐私”和“决不因种族、宗教、民族、年龄、性别、性倾向或其他方面对任何咨询者有何歧视”。而义工的理念则是“为你的社区服务”!
  这两条,我觉得相当简单,完全可以做到,但是没想到一会儿老师分出两张练习题来,令我“露馅”了。练习题中有一道是“如果警察来问你有关一个在你这里咨询过的罪犯情况,你是否告诉他”。我毫不犹豫写上“告诉”,但是没想到其他“同仁”却齐齐亮出他们的答案是“绝不告诉”。最后,老师仲裁了一下,指出:应该先和CAB的负责人商量,看透露情况是否有利于破案而定。我很不解,难道“罪犯”还需保护“隐私”?看来西方人“个人至上”的观念根深蒂固。接着,老师又给我们讲起了心理学,讲起了马斯洛的五大需求。老师画了一幅图:一艘小船,海上巨浪滔天,向小船袭来,岸上有人在行走,行人之后是一座高山,山顶上站着几个人,山后几间小屋,屋中另有居民。“来向我们求助的人,就像是这小船中的人,他们面对大浪,处在危难之中,而我们,就像是这岸上的人,或是山上的人,或山后的人。我们不懂得船上人的心情。在我们帮助别人的时候,你必须首先想像你是在船上,这样你才能理解别人的痛苦。”
  这一番话深入浅出,真情而理性,毫无说教之感,听得我频频点头。原来,学做“义工”不仅仅是“想要帮助别人”,还是一个“如何科学帮助别人”的问题。
  
 
  
  六周的义工培训很快结束,由于语言的问题,我目前还不能像其他“同仁”一样,每周固定到CAB坐上几小时来当“雷锋”,只能偶尔为华人服务。但是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却使我思考着一个问题:像西方这样“职业化”有固定机构依托的“雷锋’群体为什么在中国不能出现或“引进”呢?确实,无论从对大众服务的实际功效还是对社会风气和世道人心的鼓舞来说,“义工”都是值得提倡的,但是目前在中国却是失落了这种“风气”。粗浅地想来,一是因为中国人向来单纯地把“义举”归结于“修身”范畴的个人修养,似乎只有高尚道德的人才有必要去做它,没有深究过它的社会实际功效,也没有将它从纯精神的领域里拉下神坛,变成一种实实在在的社区服务。第二是“学雷锋”一向作为纯政府的行为提倡,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浪头里面,民间的力量开始滋生壮大,政府完全控制各种社会细胞变得不可能。因此,我们很需要许多非政府机构来组织“义工”,使之科学起来,细致起来,实际起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是,西方的“义工”是以他们对“社区”概念的根深蒂固认同作为理念基础的,但是中国传统里面并没有“社区”这玩意儿,原因乃是我们的观念始终是“家庭”大于“社会”,“社区”则不知为何物。
  在传统的“修身”道德于转型期呈现失落,西方某些重要社会理念又无法见容于我们的传统时,“义工”在中国会不会变成一个长久的空白――连同很多很多其他体现社会内在健康的生活因子――而使表面看来热闹积极的社会实际上逐渐走向贫血?希望有一天,我心中的问题能够得到解答。
  (张同摘自《黄金时代》200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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